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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成都益民投资集团-B·新甫京娱乐娱城平台有限公司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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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7月22日至8月22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成都益民集团党委开展了巡察,11月29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向成都益民集团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聚焦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贯彻落实情况方面

(一)党委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加强党的建设要求以及施小琳书记调研益民集团相关指示精神和国资国企工作座谈会精神等内容。聚焦城市战略和集团功能定位、主责主业,研究疫情防控及保供稳价相关工作、集团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推进落实情况以及与战略合作等企业重大生产经营管理事项60余项。二是系统梳理集团公司重大决策事项,研究制定、优化完善了《集团党委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清单(试行)》《集团党委研究决策事项清单(试行)》及《益民集团“三重一大”事项清单》。及时对班子成员分工进行了调整。

(二)各治理主体权责边界不清。

整改情况:一是新建了《董事会对经理层授权管理制度》,修订了集团《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进一步明确了议事范围、参会列席人员、议案材料准备等具体事项。二是总经理办公会和每周工作例会严格区分召开,并明确参会人员。

(三)保供能力不足,底板作用发挥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已新建1个“菜篮子”保供基地,2022年将建设一批“菜篮子”保供基地。通过在粮食主产区收储玉米、稻谷等方式,补充保障粮源供给;在原有生猪养殖基地基础上,合作共建生猪养殖基地,并适时启动生猪养殖保供基地。二是完成青白江产业园储备仓容低温仓升级改造、大米加工生产线改造,增加油脂罐容,将根据市场供需情况适时布局,积极构建粮食全产业链。三是对具备开业条件的益民菜市,将加快装修及招商进度,高质高效推进开业工作;根据经营情况进行动态调整,通过公示公告,加大对菜市周边市民的宣传告知。

(四)攻坚克难精神不足,重点工作推进缓慢。

整改情况:一是新增跃进、九里堤2个综合体投入使用。二是成立集团企业上市与资本运作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所属企业对外收并购一般性工作指引(试行稿)》,完善收并购流程,明确目标举措;积极优化完善拟上市公司的内控体系、规范财务管理等上市前规范化管理,为申请上市辅导备案创造条件。三是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积极推动汽车循环经济项目选址;成立成凉汇公司专项推进组,加快推进园区投建。

(五)创新能力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自有品牌孵化,成粮集团已申请加入“天府菜油”联盟,新打造粮油产品42款(SKU),新增红旗超市等销售网点共600多个。同时强化品牌宣传推广,中央省市各类媒体共推送230余条报道,提升“成都益民”知名度,整合集团旗下产品开展进国企、进公园、进机关活动22场次,编制“品牌益民”内刊增加集团品牌宣传载体。印发实施《“品牌益民”“1+1+3”宣传推广方案》,指导品牌建设推进。二是完成成粮线上商城、益民网上菜市、天府源网上平台等平台的线上运营服务优化工作。持续研究打造线上线下相融合的市民消费新场景。三是加强所属企业信息化建设执行工作督导,共推进14项信息化系统建设。

(六)整合内部资源的顶层机制不够健全,各业务板块工作合力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落实集团《企业资源共享与高效协同方案》,强化所属企业“种养加”、供应链服务、社区服务、金融服务等主业协同。二是印发《集团关于农产品(食品)内部检测成果互认共享的通知》,明确要求所属企业同一食品检测结果信息互通、提高效率。三是印发《集团关于强化综合体建设项目共建共享相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强化了相关企业之间的资源要素协同。

(七)下属企业政府专项债使用效果不理想。

整改情况:一是调减成都、大凉山农特产品加工贸易园区(一期)项目专项债,调减资金已退回,剩余专项债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二是成都菜篮子保供中心暨国际农产品及食品综合服务项目债资金已审批完成全部支付,资金使用率100%。

(八)“三项制度”改革还有薄弱环节。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多元化激励分配机制,进一步完善下属企业班子差异化分配机制,新建《集团所属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建立“基本薪酬+绩效薪酬+长效激励”三元薪酬体系。将所属企业是否按要求建立考核分配机制纳入考核项目,督促所属企业调整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进一步拉开考核差距,加大薪酬挂钩力度。二是新建《集团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暂行办法》,修订《集团中层管理人员选任及管理暂行办法》,健全集团市场化选聘机制。督促所属企业完善市场化退出和“三公开”机制。三是研究制定经营目标考核细则,明确各考核指标分值、评分关键依据及核算方式,确保考核执行过程严谨、规范。

(九)安全生产还存在隐患。

整改情况:一是着力改进提升适用性、可行性和操作性,制定《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经市市场监管局、市疾控中心、市食品监测院及省营养协会专家评审通过;指导重点食品企业进一步修改完善其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开展预案推演检验操作性。二是印发《集团冬春火灾安全防控工作方案》《集团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管理实施办法》《集团基层班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办法》,强化风险隐患管控及标准化管理。夯实安全文化基础,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涵养安全文化。三是编发《集团二级企业职业健康安全环保基础管理台帐及记录推荐表格汇编》,进一步规范企业安全档案管理。强化监督检查,将企业安全档案等基础性工作纳入日常检查。

(十)意识形态理论学习不够规范和深入。

整改情况:一是在2022年度宣传思想工作要点中明确集体学习研讨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主要学习形式,全年集体学习研讨次数不低于50%。二是向市委国资国企工委报送了2021年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总结报告,并在集团系统内通报年度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督促所属二级企业党组织向集团党委按时报送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总结报告,同步强化检查考核。

(十一)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有落差。

整改情况:一是在2022年度意识形态责任清单中进一步细化分解意识形态责任到人,厘清党委、董事会、经理层意识形态工作边界;2021年集团党委会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4次,系统研究年度要点、重大事项等。二是严格落实定期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的工作要求,向集团班子、各级党组织通报2021年度集团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督促指导二级企业党组织做好通报工作。三是修订《集团信访维稳工作制度》《集团信访维稳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将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维护意识形态安全等要求贯穿工作全过程。

(十二)网络阵地建设工作理念方法手段不够创新。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了《集团网络媒体管理办法》,下发《关于加强网络宣传工作的通知》,就持续推动新媒体与传统媒体联动宣传等工作进行安排。二是聚焦市委市政府服务民生重大安排部署,重点围绕落实幸福美好生活十大工程、“菜篮子”“米袋子”保供基地建设、防疫保供等工作,强化集团新媒体与传统媒体互动宣传。三是把加强新媒体与宣传队伍建设纳入2022年宣传思想要点及企业党建百分制考核,持续提升新媒体运营能力。

(十三)技术治网能力和水平较弱。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做好集团系统舆情日常监控工作,完善监控台账,编发舆情简报3期,新建“网络舆情处理通知书”,进一步完善舆情处理机制,着手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集团舆情监测与处置工作。二是督促指导重点民生服务企业完善舆情监控与处置机制,做好舆情监控工作。三是分层分级安排领导干部应急处突培训、舆情应对培训、网络评论员培训等培训班次,切实推动干部职工队伍知网懂网用网。

二、关于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的问题

(一)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集团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督导下属企业规范制定《企业领导班子及成员全面从严治党年度责任清单》。二是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专题反思会,结合工作实际深刻反思、剖析整改。集团微信号设置“清风益民”专栏,集团党委会增设专题党风廉政教育议程,组织集中观看《说案》《零容忍》等,为新入职干部讲授“廉洁从业第一课”,同步将所属企业开展警示教育工作情况纳入年度考核。三是组织案发企业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督促所属企业开展项目建设廉洁碰头会。组织集团及所属企业深入排查廉洁风险点,形成《廉洁风险防控手册》,杜绝“微腐败”。

(二)履行监督责任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集团公司及下属企业纪检监察人员配置。二是集团纪委常态化组织开展疫情防控、“窗口腐败”“节日四风”等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集团纪委会同相关职能部门,深入项目一线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监督检查。明确所属企业年度重点监督任务清单,将企业落实情况纳入年度考核。三是组织召开集团纪检系统巡察反馈问题专题反思会,认领问题,深入剖析,认真整改。组织“回头看”,梳理案件及相关责任人情况,开展责任追究工作。四是集团纪委建立完善集团纪委信访件管理台账和问题线索台账,同步做好案管系统填报及上报工作。

(三)部分工作人员工作作风不严不实。

整改情况:一是集团督促所属公司制定《关于市委巡察反馈问题责任追究方案》,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责任追究,督促个别所属企业修订《门店招商管理制度》。二是对所属企业党委会(支委会)、总办会、董事会“三会”运行及记录情况开展了监督检查和专题培训,增强会议记录工作规范性。

(四)内控机制不健全。

整改情况:一是集团开展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暨内控评价并形成《评估报告》,通过年度制度废、改、立完善制度缺陷。督促个别所属企业修订《资产招商管理办法》《门店招商管理制度》《中层管理人员选任及管理暂行办法》。二是组织集团各部门开展《商务招待管理实施细则》《出差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的培训。三是集团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防范财务风险的通知》,制定《财务督导工作方案》,强化下属企业财务督导工作。明确招商招租的集团归口管理部门。重点围绕混改企业从严管党治党、委派董监事履职情况、投后评价加强多维度监管,提升管理质效。

(五)集团公司及下属企业不同程度存在违反财经纪律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关于加强原始票据查验的通知》,严格执行《集团资金支付报销管理办法》规定,要求个别所属企业重新开具增值税发票。二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免职和调离处理,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并扣发工资。同时严格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收支两条线的规定执行。三是强化集团财务管控与督导,以大额资金报送系统为依托,实现集团资金的跟踪管理。

(六)集团公司及下属企业财务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关于优化现金管理流程的通知》《加强企业风险排查的通知》,督促指导集团各级规范备用金管理和现金管理。二是对账务处理不到位的,严格整改,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三是强化对所属企业财务凭证、附件的完整性、合规性审核管理,加强财务核算管理、流程审批管理、凭证审核及单据附件完整性管理。四是严格执行资金支付报销签批流程,规范审批签字。五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贸易类业务应收债权管理确保资金安全的通知》,要求集团所属企业强化应收债权管理,压实债权清收责任、强化债权清收举措,着力完成债权清收目标。

(七)资产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已全部收回资产租赁保证金。已收回96.44%的拖欠租金,其余款项正通过诉讼催收。对因记录不规范造成的台账问题,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及时更新完善相关台账,全面梳理集团直管资产出租事项。于2021年底对所属企业资产租赁开展专项检查。指导个别所属企业修订《租赁保证金管理办法》,强化招商人员培训及管理。二是对所属企业资产转让事项开展专项检查,并组织个别所属企业对公车类资产处置情况开展自查,确保符合制度流程规范。三是严格执行《成都市市属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办法》《成都市市属国有企业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管理细则》有关规定,在今后的核销工作中进一步加强责任认定及追究。

(八)公车使用管理混乱。

整改情况:一是严把车辆使用事前审批关,组织集团公司车辆管理员培训集团《公务车辆管理办法》,对制度中车辆使用管理要求进行重点学习。二是对集团全资、控股等21家二级企业公务用车管理进行检查,督促企业严格执行车辆使用审批、停放、封存等管理要求。监督检查个别所属企业,并已按时向集团报送《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整顿报告》。

(九)部分下属企业经营状况差、营运能力弱。

整改情况:一是集团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形成专项报告,“一企一策”提出了解决三家企业历史遗留问题的举措建议,下一步将按照举措建议专项推进三家企业历史遗留问题解决工作。二是下发《进一步排查集团所属企业经营异常情况的通知》,开展专项排查,全面梳理集团经营不正常、资产负债率高的企业,并按照巡察整改要求,逐一推动企业降本增效。

(十)部分下属企业涉诉案件较多,存在较大经济风险。

整改情况:一是集团层面加强诉讼案件的总结分析,每季度定期收集涉诉案件进展情况并形成台帐,分析成因并以案促改。二是持续跟进指导个别所属企业涉诉案件推进情况。

(十一)个别所属企业招商招租工作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指导个别所属企业修订《门店招商管理制度》《资产招商管理办法》,规范了招商招租管理。对市场内铺经营合同开展专项检查,对各门店执行情况“回头看”。组织开展三次业务培训,并对相关制度进行现场考评。二是成立了招商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市场定价机制。三是个别所属企业已将招商发布板块调整至官网首页,并完善招商内容及招商期限,门店补充招商信息也通过官网发布。四是对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十二)个别所属企业存在决策程序缺失和管理漏洞。

整改情况:一是个别所属企业召开专题反思会,深刻吸取和反思教训,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在核清事实基础上进一步进行损失核实和责任追究。二是制定《进一步完善企业制度体系的工作方案》,指导个别所属企业完善《企业党委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清单》《企业党委研究决策事项清单》。三是集团对应收类债权及贸易类业务进行全面自查,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贸易类业务应收债权管理确保资金安全的通知》,并召开大宗贸易专题会要求禁止融资性贸易,强化风险控制,坚持廉洁从业。

(十三)遗留问题尚待进一步妥善解决。

整改情况:一是集团层面加强诉讼案件的总结分析,每季度定期收集涉诉案件进展情况并形成台帐,分析成因并以案促改。个别所属企业按照《投资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等规定,重大投资项目严格履行项目论证、调研、决策、运营四阶段流程,重点加强投前风险防控和合同审查。二是集团持续推进历史遗留问题解决,结合市国资委专项审计意见,对移交债权中无法收回的继续纳入常态化清理,并做好其他相应债权的核销工作和跟进开庭审理工作。同步加强财务梳理和解决。

三、关于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问题

(一)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集团党建工作手册》,对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和党建基础工作等进一步规范明确。二是集团党委督促指导个别企业完成对下属无党员党组织的撤销,集团纪委就个别企业被举报事项进行调查并对责任人进行处理,在年度党建考核中对相关企业进行了扣分兑现。三是建立工作落实的长效督导机制,动态跟进督导,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持续落实工作规范。

(二)基层党员干部队伍建设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集团党委组织集团基层党务人员学习《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重点聚焦基层组织建设、基层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及基础工作不扎实等问题开展专题培训,提升规范工作的能力和素质。二是集团党委指导督促个别所属企业严格按照组织规定全部完成对相关人员的岗位调整工作。

(三)党建基础工作不够扎实。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集团领导班子成员学习《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文件,组织召开集团党委巡察整改及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二是就党建工作经费预算口径进行明确,同步加强党建、组织人力与财务中心的联动和审核,确保预算经费符合要求。三是持续加强基层党建标准化建设,规范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制度、支部讲党课、党员发展、民主评议党员以及《党支部工作手册》记录等基础工作。

(四)人才储备与人才需求不能完全匹配,人才梯队培养机制、模式仍需进一步完善和创新。

整改情况:一是优化调整集团本部组织机构,调整了集团部分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在下属企业兼职的情况,目前集团内设部门均明确部门负责人。二是制定印发《集团人力资源管理“十四五”规划》,做好人才工作顶层设计。三是开设“创新益民月讲堂”、参加优质公开课等,分类实施人才培训提能。四是新建《集团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申报与聘用管理暂行办法》,修订《集团职称补贴管理暂行办法》,鼓励干部职工参加继续教育提高学历职称水平。五是优化与专业服务机构合作,参加“蓉漂人才日”等活动,进一步拓展人才引进渠道。

(五)干部选任工作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集团中层管理人员任职试用期转正管理办法》《集团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工作纪实手册》,修订《集团中层管理人员选任及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干部选任流程、选任文书等全过程材料的记录和归档要求。二是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所属企业中层管理人员任免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组织基层工作人员开展选人用人工作专题培训,进一步提升规范工作能力。三是完善集团中层管理人员廉政档案,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规范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四是督促指导个别所属企业规范选拔任用全过程文书档案。完成对所属企业中层管理人员选任公示规范情况的监督检查,检查结果纳入年度党建工作百分制考核予以兑现。五是相关集团领导在集团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已作出检查。集团组织集中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2019)问答》。

(六)干部管理监管不够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出国(境)证照管理,坚持“应备尽备、应交尽交、应审尽审”原则,严格落实《集团领导干部出国(境)管理暂行办法》,规范履行审批手续;每年开展1次专项清查,发现问题严肃追责。二是印发《关于开展企业中层管理人员因私出国(境)自查工作的通知》,开展自查,同步按照“一人一报告单一审批表”规范归档。三是对发生漏报、错报、擅自延长出境时间的人员给予相应处理;督促指导个别所属企业更正错误登记信息,同步核对完善其他基础信息。

(七)干部档案管理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集团基层工作人员开展人事档案专项审核集中攻坚行动培训,集中学习《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关于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的问答》《干部人事档案造假问题处理办法(试行)》等文件,提升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二是完成集团中层管理人员人事档案的初审和复审工作;持续规范做好档案疑难问题的调查核实和完善等工作。

四、关于落实整改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集团党委结合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吃公函”问题排查、“窗口腐败”问题专项监督等工作,持续深入推进国企腐败问题的整治。强化对问题整改情况的跟踪检查,就发现问题整改情况适时开展“回头看”,确保整改落实到位。二是集团先后委托两家单位分别开展“地一大道”结构安全鉴定和结构变形监测,督促实际建设运营单位实施工程整改。问题整改于2021年12月完成,同月省建科院出具了“结构性安全满足设计要求”的鉴定报告,人防防护功能一并验收通过。三是将党委核心作用发挥不够、“两个责任”压而不实等方面问题纳入《市委第六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统筹整改。集团党委已就60余项企业重大生产经营管理事项进行了研究、听取汇报、前置讨论和审议决策。部署《集团党的建设与企业改革发展、经营管理深度融合实施路径研究》专项课题,更好发挥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核心作用。四是相关企业通过诉讼方式积极追讨多付工程款,青羊法院已受理立案,并两次开庭,待法院判决。集团研究制定“施工合同中工程结算支付条款”指导性模板,指导涉及工程项目的相关所属企业对施工合同模板相关条款进行了修改完善,并将建设项目结决算纳入集团年度审计计划,加强工程项目全过程管控。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28—61888857;邮政信箱:成都高新区石羊场路888号,邮编:610041;电子邮箱:cdymjthr@163.com。

中共成都益民投资集团-B·新甫京娱乐娱城平台有限公司委员会

    2022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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